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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工商管理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评审要求及指标分配
    2020-09-16 12:56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184号)文件要求,工商管理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评审要求及指标分配情况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综合素质考评良好以上(含良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家庭经济困难,并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从申请学年起,按前一学年学习总成绩排序,两学期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25%以内;

    5)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

    6)鉴于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疫情导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延迟,学院综合考量决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在本学期进行不少于20个课时的义务劳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1)拥有或者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4)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6)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7)上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的;

    8)有不诚信记录的。

    二、评审要求:

    1、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我校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1)和由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

    2、工商管理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充分讨论下,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并将初审人员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和召开班会等多形式多渠道在本学院范围内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按规定格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提交《工商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说明》(见附件 2)。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进行复审,提出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学生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指标分配

    每年9月,学校依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考虑各学院的情况分配名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贷款比例较高且管理绩效较好的学院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2020年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指标分配为54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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