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和团省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青字〔2019〕18号)要求,不断增强组织力,发挥基层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从严管好团组织,使团的基层组织更加充满活力。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0年团支部评星定级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星对象
全院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评星定级”范围。成立不满1年的团支部不参加评星定级,但要按照标准加强团支部建设。
二、评定标准
(一)星级设置
星级团支部评定设为四个等次,从高到低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按百分制评分。
星级团支部评定设定比例,其中,五星级不超过全院团支部数量的10%、四星级不超过全院团支部数量的20%、三星级不超过全院团支部数量的40%。
(二)评分标准
团支部评星定级设定最高分值为100分,综合考虑团支部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班子建设、团员管理、活动开展、制度落实、作用发挥”5项分类定级指标,分别赋予相应分值,并根据相应分值,结合团员评议情况评定星级(详见附件1)。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总星值为100分)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评定程序
评星定级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统一评定的方式进行。
1、团支部自评
10月底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认真对照星级标准(附件1、附件2),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逐项打分自评,填写星级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2、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11月底前,学院团委对申报星级的团支部进行材料审核,结合各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
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
核验必要工作资料:重点检查团支部会议记录
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
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
听取团员青年意见
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智慧团建”系统有关功能将于第四季度上线运行)。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接受复查。
三、结果运用
支部星级评定情况将作为团员推优、党员发展、“五四”各级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定为三、四星级以上的团支部,方可申报次年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申报次年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结合支部团建实际和团员评议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团支部评星定级工作。
(二)强化质量把关。学院团委将严把政治关、纪律关,对拟评定星级的团支部进行全面考察,其中四星级团支部要按照程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抓好整改提升。团支部评星定级后,获得星级的团支部要继续巩固提高,打造示范品牌。未定星级的团支部要找准问题症结,对照星级标准,制定整改措施,比学赶超,争星晋级。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QQ群、网站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评星定级中涌现出来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1.团支部“评星定级”参考标准
2.团组织评星定级参考
3.共青团河南工程学院委员会星级团支部申报表